重庆西部科学城人才双向离岸创新创业发展措施一览( 二 )


三、加强离岸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一)提升中国重庆留学人员创业园影响力 。
支持中国重庆留学人员创业园提档升级,集聚创新创业服务资源,开展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留学回国人才创新创业服务活动 。
充分发挥留创园桥梁纽带作用 , 鼓励中国重庆留学人员创业园牵头整合重庆高新区辖区内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相关载体、服务平台、企业、专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资源,构建科学城留创服务区域联盟,增强人才项目入驻动力和信心 。
(二)高标准打造离岸人才项目孵化载体集群 。
鼓励孵化载体吸纳海外人才和离岸孵化项目,依托中国重庆留学人员创业园等位于科学城的孵化载体 , 高标准联动打造一批成效显著、特色鲜明的离岸人才项目孵化载体集群,为海外项目本土落地和本土企业全球拓展提供孵化载体及服务支撑 。
加强孵化载体专业人才团队建设 , 将语言类人才、国际技术转移人才、技术经纪人等人员配置纳入载体运营单位及海外站点建设考核评价指标 。
(三)建立离岸人才及优质项目资源库 。
支持中国重庆留学人员创业园设立离岸人才及项目资源库 。鼓励和支持各用人单位以员工招聘、项目合作、短期兼职、技术入股等多重形式灵活、精准引进离岸人才;聚焦重庆高新区主导产业 , 建立离岸人才科技成果信息库,统计收集可实施转化科技成果项目 , 及时编制、发布离岸人才项目 , 在中国重庆留学人员创业园定期举办人才科技创新成果发布会,促进更多科技成果与科学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 。
四、优化离岸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一)提供高品质的人才项目孵化支持 。
依托中国重庆留学人员创业园等载体,为创业期的离岸人才项目提供最长3年、最多200m2的办公场地优惠和配套服务支持 。
成立专业化孵化服务团队,搭建人才离岸创新创业项目服务体系,开展科技政策、科技成果、科技金融等科技创新资源要素服务和对接,提供资源对接、创业指导、成长跟踪等线上线下科创管家式服务 。
(二)加大对离岸人才创新创业金融支持力度 。
科学城探索设立离岸创新创业母基金,通过种子基金、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平行基金等形式,引导和撬动国内外知名科技投资机构、社会资本对人才离岸创新创业项目进行赋能价值投资 。对高成长性科技企业持续提供“高新贷”、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等金融产品 。
鼓励金融机构为海外高层次人才综合授信,提供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的信贷产品,为离岸创新创业提供跨境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用融资、投贷保联动等科技金融服务 。
(三)加大离岸人才项目知识产权保护 。
支持入驻中国重庆留学人员创业园等载体的离岸人才项目创造及引进高质量知识产权 。支持人才创办的企业开展国内外知识产权维权,对核实后的维权支出成本,按当年实际费用的一定标准予以资助 。
探索人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证券化改革试点 。
协助人才优先享受市知识产权局提供的使用产业专利数据库和专利信息产品、获取专利著录项目数据接口和专利文献资源等服务 。
(四)加快离岸人才科研成果转移转化 。
在中国重庆留学人员创业园等载体内实行国际离岸公司通行规则,鼓励海内外注册的创新型企业、人才将先进技术、创新成果落户科学城 , 在区内注册的,允许注册企业开展离岸研发、离岸服务贸易等经营业务;在海外注册的 , 实行“海外注册、境内运营”;对创新创业公司在办理离岸注册、国际经营业务时,经营地不受限制 。
离岸人才在科学城成功转移转化科技成果的 , 按实际技术交易额的2%给予所在单位奖励,单项合同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 每家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
五、提升离岸人才国内生活服务保障
(一)强化人才安居保障 。
科学城集中建设高端人才房(面积150-240平方米)和人才公寓(100平方米左右),配置便利的交通、生活等基础设施和高端教育、医疗等优质公共服务设施 , 打造类海外居住生活环境 。
纳入“金凤凰”人才库的离岸人才,分层次提供“租、购、补、送”全方位住房保障 。对首次在渝全职工作并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具有博士学历、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等相应职级的青年离岸人才发放购房或安家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