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谁

文章插图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谁】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 2021南京工伤保险 南京职工工伤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 结膜炎可以买保险吗
- 自诉案件的管辖的范围有哪些
- 保险绳的使用应
-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有哪些
- 南京生育保险零星报销比例 南京生育保险零星报销比例
- 南京生育保险零星报销是什么意思 南京生育险报销金额怎么算
- 南京生育保险零星报销条件 南京市生育保险零星报销申请表
- 监护人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是什么
- 上保险时违章要不要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