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插图
【离婚时军人一方的财产怎么分割】离婚时军人一方财产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1、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
- 微信暂时无法接听电话是什么意思
- 青蟹清蒸需要多少时间
- 还房贷时的利率一直不变吗
- 印刷厂千万不能长期干吗 印刷厂干活时间长了对身体有害吗
- 白酒和咖啡可以同时饮用吗
- 中国什么时候能成为发达国家 人均收入多少算发达国家
- 笔记本电脑截屏怎么连下面时间一起截屏呢
- 1分钟带你梳理时间故事轴 鬼吹灯十二部观看顺序
- 手机显示时间怎么设置 安卓手机显示时间怎么设置
- 江西注册会计师什么时候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