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插图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行使的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权 , 属于司法权的范畴 。
按照法理 , 行政权不能干预司法权 , 司法权同样也不能干预行政权 , 人民法院不能直接变更具体行政行为 。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 行政处罚明显不当 , 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 , 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
【法院有权变更行政行为吗】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 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 。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 , 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 。
- 法院财产首保怎么分配
- 怎么认定劳动合同变更是否合理
- 法院批捕的案件是由公安执行吗
- 监护权的变更条件是什么
- 夫妻到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变更追加诉讼标的的情形有哪些
- 法院离婚证据不足怎么处理
- 父母的遗产女儿有权继承吗放弃了继承权还可以买保险吗 父母的遗产女儿有权继承吗
- 法院诉前调解多长时间
- 子女抚养变更的形式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