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续延手续 。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劳动合同到期是否续签有什么规定】(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 草莓放了一天有白色的是坏了吗 怎么看草莓是否坏了
- 判断蟑螂卵鞘是否孵化
- 合同到期后员工不续签是否有赔偿
- 合肥音乐节星动巴士儿童是否需要购买车票?
- 拒绝签劳动合同可以不发工资吗
- 如何判断酸奶是否过期
- 员工失踪中止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 空气炸锅托盘上的橡胶是否要取下
- 拥有八字眉的男性,运势是否不好 八字眉的男人是什么性格
- 怎么认定劳动合同变更是否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