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
- 罪犯怎样才能够适用减刑
- 交通肇事坐牢可以监外执行吗
- 监外执行的实施机关有哪些
- 保外就医的条件和程序
- 申请监外执行的程序怎么走
- 监外执行可以去外地吗
- 间谍罪犯罪构成要件内容是什么
- 怎样保护孕妇罪犯的权益
- 三假罪犯指的是哪三类
- 暴力罪犯不得假释的依据是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