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撤销仲裁后方可要双倍赔偿吗】

文章插图
撤销仲裁裁决是指有管辖权的法院 , 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 , 依据特定的事由 , 依法裁定否决仲裁裁决效力的司法监督活动 。
法院撤销仲裁后当事人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可以再次申请仲裁 , 如果没有也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
《仲裁法》第九条规定 ,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 。裁决作出后 , 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 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 , 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 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 法院财产首保怎么分配
- ps套索工具怎么撤销上一步
- 劳动监察大队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吗
- 劳动仲裁如何收费
- 合同到期未及时续签仲裁可以吗
- 法院批捕的案件是由公安执行吗
- 夫妻到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法院离婚证据不足怎么处理
- 法院诉前调解多长时间
- 微信转账24小时可撤销怎么设置 转账24小时内怎么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