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不能胜任工作辞退员工可以吗】

文章插图
《劳动法》在第二十六条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公司有权单方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并且还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 孕妇过食鱼肝油不利胎儿
- 为什么突然不可以极速退款了 为什么不能极速退货了
- 皇冠梨可以代替雪梨煮冰糖吗
- 孕妇可以吃粉丝吗?
- 抖音多少粉丝可以置顶 抖音最低多少粉丝可以拿钱
- 专间内温度不高于多少摄氏度
- 夏季肠胃疾病高发 六药膳调理肠胃不适
- 手机微信怎么截图?用什么方法可以截图?
- 二十不惑陈卓结局
- wifi信号满格旁边有个叹号不能上网 wifi信号满格旁边有个叹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