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各区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并报市学生资助中心备案 。
第十九条 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等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厦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残联负责解释 。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有效期5年 。其他文件中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
- 家庭收入情况怎么写
- 千万粉丝网红痞幼竟然有儿子 痞幼个人简历及家庭背景
- 为什么十年来巴西经济腰斩 巴西gdp怎么跌了那么多
- 金鱼的家庭养殖方法和技巧 金鱼的家庭养殖方法
- 日本前首相安倍晋三的经济战略 安倍经济学三支箭内容
- 模拟人生4新手开局攻略 家庭派对-模拟人生攻略
- 鸡和什么搭配炖汤最好 家庭炖整鸡最好吃的做法
- 家庭亲子关系怎么描述
- 家庭常见虫子
- 龟头炎家庭治疗方法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