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外执行到期后的处理程序有:
1、《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 , 在缓刑考验期限内 , 由公安机关考察 , 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 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 缓刑考验期满 , 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 并公开予以宣告 。”
【监外执行到期了有什么处理程序】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零二条:“被宣告缓刑的罪犯 , 在缓刑考察期限内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 缓刑考验期满 , 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如果被判处附加刑 , 附加刑仍须执行 。缓刑考验期满 , 公安机关应当向本人宣布并通报原判决的人民法院 。”您本人最好是尽快前去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该类手续一般为辖区派出所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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